程序姿态
就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控罪后的判刑。
议题
- 分裂国家
- 积极参加者
- 网络倡议
- 筹款
结果
区域法院在将被告认定为第二十条下分裂国家罪的积极参加者后作出判刑。
比较法注释
本案应与普通法法域关于国家安全证据、陪审团限制、行政证明和公平审讯保障的制度一起比较。
案例
早期分裂国家罪量刑案件,涉及学生动源、网络平台、海外倡议和筹款链接。
就承认分裂国家及洗黑钱控罪后的判刑。
区域法院在将被告认定为第二十条下分裂国家罪的积极参加者后作出判刑。
本案应与普通法法域关于国家安全证据、陪审团限制、行政证明和公平审讯保障的制度一起比较。
Instrument A302; effective 30 June 2020
Instrument A303; effective 7 July 2020
Instrument A305; effective 23 March 2024